索??引??号: 13502/2022-3224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承德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 政策解读
2022-12-07???16时41分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切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根据《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第125号令)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承德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建议提案承办工作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的重要作用,督促各承办单位按照上级要求承办好每一个建议提案,切实做到合法合规,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办法》进一步明确考核范围 。承办市级及以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市省属以上有关企事业单位。

《办法》全面对标省考核评比办法,考核实行单件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单件考核是指对承办全国和省市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和会办件,按照办理速度、答复质量或办理结果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是指发现承办单位一些较好的做法或表现,在承办单位平均分数的基础上增减相应分数或作出相应处理。

《办法》将进一步激发承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市政府办公室对各承办单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年度办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年底将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部门共同审核评定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单位和承办工作先进个人。


相关通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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