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商务局等10部门
关于印发《承德市汽车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承市商务函字〔2025〕21号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税务局:
为持续强化汽车流通领域行业管理,有效规范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二手车经营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严厉打击汽车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市商务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承德市汽车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市商务局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德市公安局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承德市应急管理局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2025年9月23日
承德市汽车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流通领域行业管理,持续促进汽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自2025年9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汽车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持续强化汽车流通领域行业管理,有效规范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二手车经营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严厉打击汽车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自2025年9月25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准备阶段(9月25日至10月10日)。各县(市、区)准确研判本地汽车流通领域现状,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成立由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税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区)围绕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二手车经营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三个领域,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重点时段和重点企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严厉打击私拆黑拆、倒卖票据、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行业秩序。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深入分析困难问题,全面总结经验亮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整治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坚决打击汽车销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套取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行为。依法查处加价销售、强制搭售保险及服务,销售未授权车辆、假冒伪劣配件等欺诈行为,严肃查处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及跨区域销售、供应商不正当干预经销商自主经营行为,严肃查处整治隐瞒车辆信息、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二)坚决打击二手车经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套取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行为。依法查处交易无权属、抵押、查封车辆及非法改装、走私车辆,严厉打击隐瞒事故、调表、伪造车况等欺诈行为,从严整治违规开具发票、逃避监管行为。
(三)坚决打击报废机动车回收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套取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回收拆解活动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倒卖“五大总成"、伪造、变造回收证明等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处置固体废物、违规排放污染物等环境污染行为,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企业(含分支机构)囤积旧车帮助套取老旧营运货车补贴行为,严肃查处消防设施缺失、危险作业、无证上岗等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分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汽车流通行业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工作专班,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将汽车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聚焦巡视、审计、环保督察、“双随机、一公开”等各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区域和重点企业,环境污染、生产安全、私拆黑拆、倒卖票据、套取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等重点环节,深挖细究一批问题隐患,坚决取缔打掉一批窝点,从严从快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形成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强化对各县(市、区)对口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进行通报表扬。适时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报道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及专班设立情况报市商务局备案,并通过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本次专项整治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自10月起每月23日前将各部门《汽车流通领域三类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见附件2)汇总收集后报送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其他部门归口向市直对口上报一次,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内容,注意搜集整理有效做法和案例,形成典型经验,于l2月1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联系人:
市商务局 崔云龙 0314-2158679
市发改委 刘 佳 0314-2051868
市工信局 李 然 0314-2050089
市公安局 白云飞 0314-2120929
市生态环境局 魏 巍 0314-2297028
市交通运输局 张 鑫 0314-5899878
市应急管理局 张凤君 0314-205588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爱春 0314-2259950
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杨青春 0314-2097105
市税务局 白树明 0314-2023098
邮箱:swjscjsk@jxzpq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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